女工园地
关于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通知
作者: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6-05-09 点击数:

各分工会:

今年5月15日是第23个国际家庭日。为充分发挥我校女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扎实推进“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根据湖南省女职工委员会统一安排,我校女职工委员会将在“5·15”国际家庭日期间,在全校广大女职工中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通过组织开展“写家书•传亲情”系列活动,唤起人们对家庭的重视,对亲情的珍视,让向善的力量在亲情中凝聚,让真善美的风尚在家庭中传扬,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树立新风尚,建设幸福家庭。

二、活动方式

1.活动内容:以“我爱”为主题把握身边的平凡点滴,留意生活的细微瞬间,用最真的情感,书写家庭、亲人间的感动。

2.活动对象:全体在职女教职工

3.时间安排:

(1)5月9日前下发活动通知。

(2)5月10日—5月20日组织动员女职工参加活动,上交作品,开展评选,各分工会可推荐2-4篇家书参评(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工会不少于2篇;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工会不少于4篇)。

(3)5月25日前全校总评选。

4.作品要求:

(1)体裁不限,可以是一封信、一段短信、微信、一首诗等,文字简练、生动、有感染力;

(2)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具有真情实感;

(3)题目自拟,字数600字以内为宜;

(4)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作,严禁抄袭;

5.评选通报:

女职工委员会将组织评委对各分工会推荐的家书进行评审,评选出“十封好家书”,对获奖作品进行通报和奖励,择优推荐1-2篇参加省总工会的“百封好家书”评选活动,并在校报、校网等媒体刊登宣传。

三、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为今年基层工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各分工会参与情况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

2.各分工会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女职工积极参与“写家书•传亲情”活动,呼唤亲情、珍视亲情,倡导诗意生活,让人们从中体会到平凡生活蕴含的诗意之美,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在主题活动中传承和培育,不断发扬光大。

3.请各分工会于5月20日前上交作品到校工会,联系人:余佳、严璐,邮箱:hnzzyxgh@sina.com,电话:0731-88458289。

中国教育工会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委员会

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女职工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责任编辑:网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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