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125个职位,共42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教育系统工作人员249名:
① 县属高级中学35名;
② 教师进修学校10名(招聘到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须先在陶铸中学工作6年);
③ 职业中专21名;
④ 特殊教育学校3名;
⑤ 乡镇初级中学52名;
⑥ 乡镇小学100名;
⑦ 乡镇中小学财会人员8名;
⑧ 乡镇幼儿园20名。
2、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51名:
①人民医院51名;
②中医院40名;
③妇幼保健院8名;
④乡镇卫生院52名。
3、文广新局图书馆工作人员3名。
4、残联残疾人服务总社工作人员1名。
5、农经局土地仲裁办工作人员1名。
6、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办工作人员3名。
7、县委党校教师2名。
8、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名:
①投资评审中心2名;
②会计核算中心3名。
9、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9名:
①建筑规划设计院4名;
②勘察测绘院3名;
③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名。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报考的行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和附件2:《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二)》。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4、年龄28岁以下,即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各职位报考对象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卫生系统临床医生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2岁。
5、本科类院校的二级学院毕业生以及专升本、专转本、专本沟通等联合办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县属高级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及职业中专教师职位。
6、本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教育系统招聘的各职位。
7、招聘职位要求是大学生村官的,必须为在我县(含在外县服务的祁阳籍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未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以2015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8、报考《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教育系统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位和乡镇卫生院各职位的,聘用后到乡镇最低服务3年以上;报考《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二)》中乡镇卫生院各职位的,聘用后到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5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至24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本人到报名处进行数码照相,书写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1张,考试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笔试开考比例为1:3,《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各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二)》中各职位报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新核准开考比例。
(5)笔试前三天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收据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6)《招聘简章》在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祁阳人事网等网站发布。
2、考试:笔试与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1)笔试:各科实行百分制。
①《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各职位笔试内容:
A、教育系统:除职业中专档案管理员和乡镇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外,其它各职位均考《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8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20%的比例合成;
B、卫生系统:报考《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卫生系统各职位(中医院财会人员职位除外)均考《专业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医学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
C、报考残联残疾人服务总社手语翻译员、农经局土地仲裁办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办文秘和法学工作人员、文广新局图书馆文秘和传媒策划与管理工作人员、县委党校理论教师职位的人员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
D、报考财政局、住建局下属单位各职位以及报考职业中专档案管理员、乡镇中小学财会人员、中医院财会人员、图书馆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办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均考《专业知识》和《申论》,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70%,《申论》占30%的比例合成;
E、报考《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二)》中各职位的笔试只考《医学基础知识》一科。
②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
上午9:30—11:30考《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30—16:30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或《医学基础知识》或《申论》
③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各职位均实行面试。
①面试时间:卫生系统医卫职位为6月22至23日;报考文广新局、残联、农经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住建局下属单位各职位以及县委党校理论教师、职业中专档案管理员、乡镇中小学财会人员、中医院财会人员职位为6月25日;教育系统教师职位为6月27至29日。
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对象:
《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若笔试总成绩和《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皆相同的,都确定为面试对象。各职位按计划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二)》中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达不到1:2的比例,按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④面试方式:
报考教育系统教师职位(音乐、舞蹈、美术教师职位除外)的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报考教育系统音乐、舞蹈、美术教师职位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卫生系统医卫职位采取问答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文广新局、残联、农经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住建局下属单位各职位以及县委党校理论教师、职业中专档案管理员、乡镇中小学财会人员、中医院财会人员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凡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少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3)考试综合成绩:
《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除教育系统教师职位(不含职业中专档案管理员和乡镇中小学财务人员职位)和卫生系统护理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外,其它各职位均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二)》中各职位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各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各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二)》中各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7月15日前提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4、体检
各职位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7、聘用
经公示合格后,县人事局行文确定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在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后的一个月内拿出聘用方案,并报县人事局备案。报考教育系统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职位以及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职位的考生,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单位提出的招聘计划(见附件3、4、5、6、7),享有优先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的权利。招聘对象与聘用单位须在2015年9月底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合同鉴证,考生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祁阳县人事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