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人社发[2011]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株洲县卫计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0人。
一、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公开招聘 60人,专业技术岗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详见附表《2016年株洲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自愿在株洲县卫计系统服务5年以上。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3日到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株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股505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护士同时提供执业资格证)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聘资格。
职位所限年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等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止。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