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 5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护考办发〔 201 4〕4号)和 《 国家卫生计生委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 印发 201 5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卫人才发〔 201 4〕130号)的要求 , 为做好 我省20 15 年度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及考务工作 ,现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经过“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首先须直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进行网上预报名 ,在校应届毕业生填报“工作单位”栏信息时,填写为“××××学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暂无工作单位者填报“工作单位”栏信息时,填写为“暂无”,检查填报信息无误后,直接打印《201 5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1 ,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 请 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并填写《201 5 年 度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 附件2 ),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 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盖章报名),携带以上表格及有关证件至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于201 5 年1月 12 日 ~2 月 1 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 预 报名。
1 . 各考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1月 13 日 ~2 月5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1)省 直 及 省卫 生 计 生 委直属单位 、 中央在长单位 的申报人员在 完成“网上预报名”后,由 所在 单位将报考人员有关表格及证件材料汇总,于201 4 年 1 月 28 ~ 30 日统一 送至 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点设省卫生计生委 办公楼1513室 )进行现场确认 。
(2)由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申报人员 完成“网上预报名”后, 个人携带 有关表格 (由人才中心盖章) 及证件材料于201 4 年 1 月 28 ~ 30 日 到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 省卫生计生委 办公楼1513室)进行现场确认 。
201 5 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使用统一的《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考务 管理系统》。考点 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截止时间为 201 5 年 3月5日, 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等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 5 年 3 月 15 日。
考区审核考场安排截止时间为201 5 年 3 月 22 日,审核完毕后,不再允许更改考生的报考专业、科目等信息。
201 5 年4月 23 日~5月 16 日,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201 5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 ,仍 采用纸笔 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 5 年5月1 6 日 。具体时间为:
专业实务:9:00~11:00 实践能力:14:00~16:00
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 5 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1 5 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 .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 。
2 .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
3 . 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 . 《201 5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
3 . 《201 5 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
4 . 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 张(1寸照片 1 张,2寸照片1张),登记表照片栏贴1张1寸照片, 另1 张 2寸 照片将上端1/3贴于报名申请表 背面上端,照片不得超出表格边缘。
5 . 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加盖有教育厅“学籍管理章”的《新生注册花名册》) ,往届生同时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如网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书。
6 . 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
1. 应届毕业生学校报名点只接收该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所有往届生一律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考点报名。各报名点在接收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并收集考生毕业证书或《新生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汇总交考点。
2. 报考人员的审核材料由考点收集整理后按规定的时间统一送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复核(复核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考区 将在 2015年 5月1 0 ~1 5 日之间组织发放考试物品,各考点应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填写记录。交接完后,考试专用物品须立即存放保密室内,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一) 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二) 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 贴 》,分别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三) 开考前2小时,由考点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共同从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运送至考场,每个试室由2名以上监考人员共同领取试卷并签字。
(四) 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等情况。
(一) 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在考点主考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201 5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 考点 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 于 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二) 回收的答题卡须由考点指定2人以上核对答题卡数无误并签字后放置于防潮袋中,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中,同时确保答题卡(回收)袋面信息填写准确;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科目的顺序依次整理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
(三)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全部销毁,认真填写《201 5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并及时传真至考区。
(一) 为确保 考试 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须在 2015年 6月 5 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考区。
(二) 各考点 须于2015年5 月 20 日 前 ,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完成对违纪情况的处理。
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个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在成绩合格线公布后,成绩合格证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由各考点分发给考试合格人员。
(一)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试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二)各考点要严格按照 《201 5 年湖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生考务工作计划表》(附件 3 ) 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共同协调,密切配合,狠抓考务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扎实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坚决防范和封堵考务工作漏洞, 保证2015年 护士执业资格 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2015年湖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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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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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2.此表须考试申请人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注:1.除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有关事项均由报考人员认真填写;
2015年湖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