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辅导员老师职责

2015年04月16日 06:55  点击:[]

1.对所管理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接班人。

2.关心爱护学生,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晚自习等,掌握学生的纪律、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中的贯彻落实情况。

3.具体实施年度评比,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省、校特困优秀大学生的评定。

4.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学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经常深入班级,检查指导班级工作,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宣传推广。

5.积极参加校、院和年级的各种会议和活动。认真学习,提高水平;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发表意见,建立学习工作笔记。

6.对违反纪律构成行政处分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参加招生、毕业实习分配的具体工作。

7.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院、部(处)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组织值周工作和竞赛评比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文娱、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

8.对所负责年级学生的学习与职业规划,校园文明建设创新创业等活动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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