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带教老师职责

2022年04月15日 16:14 点击:[]

为切实提高我院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完成临床实践轮科学习,现就专硕研究生的临床带教老师职责规定如下:

1.带教老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具备10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2.根据临床实践手册要求制定本科室的培养计划,让学生了解教学目标和内容。

3.依据教学目标要求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传授有关知识和技能。

4.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能力。教师应提供给学生观察的机会和学习资料,指导观察内容和注意点,帮助学生在观察病人中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在指导护理技术操作过程中,应分析其要领和注意点。

5.培养学生具有与他人合作的团队协作精神。

6.应认真批阅学生书写的护理病历,要求学生能针对病人的具体情况提出护理诊断,找出护理问题,进行整体护理。

7.定期组织研究生教学查房、专题讲座、护理病案讨论等活动,带教老师组织,由研究生为主导,并进行评价,提高教学活动的效果。

8.检查、考核和评价:在带教过程中,有计划的进行检查、督促,按要求严格对研究生进行临床技能考核,掌握本科室的临床技能,并写好评语。

9.在临床带教过程中,逐渐培养学生的评判思维能力、病情观察分析及临床应变处理能力,并向导师组反馈学生的实践情况。

10.协助导师完成其他培养工作。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带教老师职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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