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和上级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实施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地进行全校计划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等工作。
2、根据国家和学校财经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拟订财务规章制度和校内经济分配政策,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
3、编制学校资金收支预算,监督、控制预算的执行,分析资金活动情况,编制学校月(季)度财务报表和上报的年度财务决算。
4、真实、有序地按照会计核算日常程序和要求,做好会计业务核算工作。
5、如实反映和严密控制全校资金运行情况,全面负责学校对外融资活动,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盘活学校闲置资金,统筹调度学校资金,做好资金综合平衡,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学校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7、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经济决策和投资的研究和论证,负责经济活动的分析和预测,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务工作,为学校领导的财务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数据和提出建设性建议。
8、统一管理全校各级财会机构和会计人员,强化对二级财会机构、基层财会机构、委派会计的业务领导、指导和监督,维护财会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权益。
9、监督和检查各项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强化会计监督,考核资金使用效益。
10、负责全校工资、奖金、福利基金的核算、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其他代扣税金、职工住房公积金,代扣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工作。
11、负责学校各项收费项目、标准的管理,严格按照经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12、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工作。
13、负责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
14、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