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通〔2021〕7号
关于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申纪律、狠抓落实。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尽责,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律约束,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各二级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节日期间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任何可能造成餐饮浪费等各种享乐奢靡歪风及隐形变异的行为;严禁用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严禁违规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净化节日风气。对节假日期间的顶风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履职不到位,导致管理范围内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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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