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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校级课堂教学督导的通知

2015年01月14日 00:00 点击:[]

教务处20154

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校级课堂

教学督导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为做好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校级课堂教学督导工作,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教学督导评估管理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校级课堂教学督导申报工作已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近两年需参加职称评定的教师;

(二)校级优秀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未督导的教师;

(三)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未督导的教师;

(四)其他需申请督导的教师。

二、表格要求

(一)需申请督导的教师须按要求认真填报详细、准确的课程安排,尤其是上课时间及地点,若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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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做好2014级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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