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科普专题重点支持本省范围内实施的科普基地建设、科普创作及传播、科普开发及利用、科普政策理论研究与管理、科普讲座与技术咨询,以及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科普宣传教育、竞赛等活动,致力于全面提升科普能力、提高公众科学素质。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17〕28号)和《湖南省科普专项计划管理办法》(湘科政字〔2013〕183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普专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热心科普工作及公益事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申报项目的目标任务;
2、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力条件和技术装备;
3、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二、支持重点方向
(一)科普活动
1、重大科普活动
申报重点:围绕科普“十三五”工作规划,紧密结合公众需求,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统筹配置作用,集中整合和聚焦我省优势科普资源,打造全省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科普品牌活动。重点支持2017年科技活动周系列重大科普活动、大健康科普行动、农村基层精准扶贫科普行动、青少年科学素养提升等。
2、主题科普活动
申报重点: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优先支持市州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主导的,省级科普基地、高校院所或企业联合开展的各类科普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以及各类科学知识、技术普及活动,讲座、技术咨询与培训、竞赛、会展等主题活动示范性科普活动。
(二)科普能力建设
1、科普作品
申报重点:支持反映科学发现、科学传播、科学史、博物、科学探险、科学文化类的原创科普图书和(微)视频,尤其是面向青少年等重点科普人群,通俗易懂,兼具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科普作品。
科普图书要求有明确的创作方向和目标,优先支持与出版机构联合申报的科普图书。科普(微)视频要求有明确的主题或创意和具体目标,其中视频须时长30分钟以上;(微)视频须是系列视频,至少含有5个以上短片,优先支持与传媒机构尤其是新媒体联合申报的作品。
2、科普传播与研究
申报重点:支持报刊、电视、网络媒体等公众知名传媒通过联合策划科普专栏,广泛开展优秀科普作品传播、省级科普基地宣传推介、优秀科普活动宣传报道等,提升社会公众对科普工作的关注度;支持开展持续性科普政策研究、科普事业发展对策研究、科普统计数据深度挖掘等研究工作。
三、相关要求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t.gov. 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推荐方式。市州项目,经市州科技局审核,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省直管县市项目,经县市科技部门审核,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并抄送属地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国家高新区,在湘部属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金融机构,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属新型研发机构,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的项目,经相关推荐单位审核,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3、诚信管理。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可牵头1项参与2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除外)。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承担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原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4、保密项目。科技创新计划涉密项目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5、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申报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推荐单位须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完成推荐工作并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待确定立项后与合同书(一式四份)一并提交至省科技厅702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实行常年申报、分期分批统一受理评审和立项。
第一轮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17年7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方式
项目申报相关事宜,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柳毅、王泽辉88988619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邮编:410013
科技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