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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平台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7年03月16日 10:11 点击:[]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2017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平台类)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湖南省科技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平台类)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前沿基础研究、重点学科、交叉学科,服务国家级创新平台培育和“双一流”建设,重点支持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持续创新能力强的实验室。

2、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围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创新能力提升,重点依托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工程中心。

3、其他各类服务平台,将结合相关工作征集,另行发布通知。

二、申报条件与资助方式

(一)申报条件

1、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20人以上的固定科研人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

(2)实验室主任必须为在职在岗的固定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管理、协调能力,年龄不超过55岁;

(3)具有3~5个特色鲜明和在本省处于领先地位的研究领域,每个研究领域内的学术带头人不少于1人;

(4)实验室的场地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总价值(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

(5)近三年来承担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计划10项以上(其中国家级项目不少于3项),获得国家与省级资助的项目经费500万元以上;或横向研发项目不少于5项,项目合同经费1000万元以上。

2、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2)在行业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内一流或领先地位;

(3)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意识和管理水平较高的领导班子;

(4)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和工程技术研发队伍;

(5)具备科技成果工程化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拥有比较完备的检测、测试设备;

(6)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在组建过程中能保证资金的落实。

——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1)规模要求: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在行业处于龙头地位,上年度固定资产规模不得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来每年年销售收入不得低于1亿元。

(2)研发机构要求: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

(3)研发人员要求:拥有30人以上的研发队伍,其中固定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70%,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60%,有学术带头人梯队。

(4)经费投入要求:依托单位为企业的,研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来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在组建过程中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相应的匹配资金。

(5)研发能力要求:依托单位近五年承担国家或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5项以上,其中至少承担1项以上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科技经费资助100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10项以上,具有2项以上发明专利并在世界相关国家注册者从优。

(6)研发成果要求:申报单位已经取得了准备进入中试或产业化的技术含量高的科技成果,或者近三年来具有国家或省科技厅认证的高新技术产品。

(二)资助方式

采取前资助和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

三、推荐申报程序与要求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的方式。项目申请者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t.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诚信管理。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可牵头1项参与2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除外)。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承担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原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保密项目。科技创新计划涉密项目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4、国际合作项目。涉及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的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5、实验动物项目。涉及实验动物等有关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四、时间安排

(一)省科技厅申报时间

省科技厅实行常年申报,分期分批统一受理评审和立项。第一轮项目申报时间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

(二)学校申报时间安排

1.各二级部门于3月31日前将有意向申报的项目汇总报送科技处,同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初稿(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

2. 4月18日前科技处完成拟推荐项目的网络推荐工作,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省科技厅。

五、咨询方式

大学科技处联系人:张 雪

联系电话:0731-88458735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柳毅、王泽辉8898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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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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