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中医药〔2008〕41号)的规定,为做好本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材料要求:
(一)结题范围:截止至2016年12月到期应结题的项目及其它年份延期结题项目(附件1)。
(二)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1.《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附件2)
2.课题任务书的复印件;
3.研究计划人员、单位变更批复(无变更不需提供);
4.发表论文(复印件)、著作目录;经费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其它(专利、鉴定、奖励、人才培养等说明及证明材料等)。
二、结题受理时间
请各部门汇总于2016年12月15日以前将以上结题纸质材料、汇总表(附件3)及所有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完成情况报告表电子版发送至44185045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查看结题注意事项(附件4)。
联系人: 李丹丹 王雅静
联系电话:0731-88458072
附件:
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科技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