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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第三批科技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年06月16日 10:59 点击:[]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2016年度湖南省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支持方式

(一)申报类别

1.科普专题

围绕我省科普能力建设,提升公民科学素质,重点支持2016年科技活动周系列重大科普活动,科普能力建设,科普传播与科普基础性工作。

2.县域经济发展专题

围绕科技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持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农业“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以及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

3.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题

围绕高新区提质升级,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挂牌)。

4.众创空间建设专题

围绕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综合性众创空间建设。

5.技术市场发展专题

围绕省内外技术创新成果来湘落地转化,重点支持技术转移交易双方和成果市场服务机构。

(二)支持方式

湖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主要采取经费后补助支持方式。项目实施年限和支持额度范围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符合《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1)。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可牵头1项参与2项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创新平台类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涉密单位申报(含参与)项目,按照《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要求,经项目保密审查、脱密处理后方可申报;涉密科技计划项目按照预研项目定密管理、立项阶段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与项目主管部门衔接申报事宜。

(四)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不得以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近两年内在省直有关部门承担过同类项目的,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内容多头申报。

(五)承担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未验收/结题的原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项目申报。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原项目负责人,以及纳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诚信管理系统黑名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牵头和参与项目申报。

三、在线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t.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已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使用原账号,首次申请项目且还没有系统账号的老师请将《申请人注册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发至各学院科研科,各学院汇总后发送到邮箱30769749@qq.com,科技处会将新开账号信息直接反馈至申请人邮箱,请申请人及时登陆邮箱查收。

(二)推荐单位进行初审,在线填写推荐意见,经“信息系统”在线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并在线导出推荐项目汇总表。

四、申报材料

申报时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由推荐单位统一寄送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6日,7月8号科技处将报送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至科技厅受理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丑天舒、王雅静

电话:0731-88458072

邮箱:307697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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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6日

上一条: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中医药政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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