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扎实推进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申报书质量与立项率,结合我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实际,现将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前期成果等情况,动员所有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项目,尤其重点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下列人员积极申请: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负责人;
(3)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学校2022年新引进的专项博士必须申报;
(4)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一定科研基础的的青年教师。
科技处将依据学校人事和科研信息,确定各学院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人数动员组织到位,各单位申报比例应不低于学校分配指标的70%,申报数量将作为各单位年度科研考核关键指标,并作为其他限项类科研项目申报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分配指标详见附件。
二、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月12日各学院(附属医院)根据学校下达的项目申报分配指标确定好项目申报名单,汇总申报汇总表(含项目申请人和项目名称等信息)报科技处;
2月18日各学院(附属医院)遴选不低于30%比例的质量较好的青年基金项目标书报科技处,面上项目采取自愿原则。
2月20日科技处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2月28日科技处反馈项目指导意见;
3月1-10日项目修改完善;
3月11-20日项目形式审查和完成系统提交工作。
科技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