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水平,推进开展深层次、多样化的国际科技合作,充分发挥高校作为国际科技合作纽带的重要作用,更好为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服务,教育部将继续实施“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并拟开展新一批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建设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1.推荐报送的联合实验室要以开展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为特色,并以建设成为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培养和汇聚拔尖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重要科研基地为目标。
2.本次联合实验室建设采用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为依托平台建设,联合实验室可依托高校的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平台建设,但应突出国际化交流合作特色,形成体系化对外合作机制。已依托建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平台,不再支持建设联合实验室。第二种模式为依托海外引进团队建设,重点支持拥有良好国际科技合作基础的海外归国人才及其团队,建立并长期保持对外高水平科研合作。鼓励高校为联合实验室建设的工作场地、实验设施、研究人员、人才培养、经费投入等进行独立配套。
3.推荐报送的联合实验室要符合《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技〔2014〕3号)的有关立项建设要求,实质运行两年以上,并取得明显建设成效。
4.本次建设推荐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育种、生命健康、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方向。
二、推荐要求
因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推荐1项地方高校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故本次校内仅推荐1项到教育厅进行推荐评选。
三、材料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申报实验室于2023年1月16日中午12点前将《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交至科技处407办公室,申报书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75977291@qq.com。
联系人:姚敬心
联系电话:18874814840
附件: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申报书
科技处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