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知发〔2023〕5号)、《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长知发〔2023〕14号)规定,结合2023年知识产权公共项目资金预算安排,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财政局制定了《长沙市2023年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现将其内容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方向:
本次我校可申报的知识产权公共项目包括: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就地转化项目(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突出贡献奖、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对接项目、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创新团队奖)。
二、申报要求
(一)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就地转化项目
1.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等学校创新团队。
(2)申报条件
①申报项目产业领域属于长沙市22条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申报项目主题以关键技术或核心产品名称的形式命名;
②与市内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并签订合作协议一年以上;
③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申报项目相关技术领域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且上年度授权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3件;
④高价值专利组合在市内企业得到转化运用,为市内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
(3)申报资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①《驻长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表》;
②高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高校创新团队组织佐证材料;
④与市内企业合作相关佐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协议、技术合作协议等);
⑤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相关佐证材料(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建设、专利导航分析工作开展情况、高价值专利组合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组合中核心专利权利要求书文本等);
⑥项目有效发明专利清单及上年度授权发明专利证书;
⑦高价值专利组合转化运用相关佐证材料(上年度高价值专利组合产生经济效益的来源和相关证明材料,产生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相关证明材料,属专利转让的提供专利权人变更资料;属专利许可的提供专利许可备案资料;属专利作价入股的提供企业登记信息资料);
⑧《驻长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表》中其它填写内容应提供的佐证材料。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ipoggfw.changsha.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政务服务”模块“项目申报”页面,选择需申报的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表word版、项目申报表盖章件PDF扫描版和项目佐证材料盖章件PDF扫描版(所有佐证材料按序编号后以.zip或.rar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申报单位团队名称命名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交由科技处审核后,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3楼西)。
(5)经费支持
我校可申报2个项目,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知发〔2023〕5号)规定给予补助,资助资金100万元。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刘婷,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2.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突出贡献奖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等学校。
(2)申报条件
根据上年度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和在长转化笔数、金额、专利数量等相关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名,对排名前3名的给予奖励支持。
(3)申报资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①《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突出贡献奖项目申报表》;
②高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上年度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佐证材料(统筹管理高校知识产权情况,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处置权、收益权和分配权改革情况等);
④上年度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佐证材料(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合同,属专利转让的提供专利权人变更资料;属专利许可的提供专利许可备案资料;属专利作价入股的提供企业登记信息资料等);
⑤《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突出贡献奖项目申报表》中其它填写内容应提供的佐证材料(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佐证材料)。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5月17日起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ipoggfw.changsha.gov.cn)进行注册并于5月22日前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政务服务”模块“项目申报”页面,选择需申报的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表word版、项目申报表盖章件PDF扫描版和项目佐证材料盖章件PDF扫描版(所有佐证材料按序编号后以.zip或.rar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交由科技处审核后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3楼西)。
(5)经费支持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优选3个项目,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知发〔2023〕5号)规定给予奖励。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曹磊,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3.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对接项目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中心。(当年获评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突出贡献奖的高校不再重复给予该项目支持)
(2)申报条件
①上年度开展知识产权转化对接活动2场次以上;
②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在我市转化运用成效明显,根据上年度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作价入股专利数量和金额综合择优评定。
(3)申报资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①《驻长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对接项目申报表》;
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高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转化对接活动佐证材料(活动方案、通知、签到表、现场图片、宣传报道等);
④上年度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佐证材料(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合同,属专利转让的提供专利权人变更资料;属专利许可的提供专利许可备案资料;属专利作价入股的提供企业登记信息资料等);
⑤《驻长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对接项目申报表》中其它填写内容应提供的佐证材料。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5月17日起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ipoggfw.changsha.gov.cn)进行注册并于5月22日前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政务服务”模块“项目申报”页面,选择需申报的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表word版、项目申报表盖章件PDF扫描版和项目佐证材料盖章件PDF扫描版(所有佐证材料按序编号后以.zip或.rar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交由科技处审核后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3楼西)。
(5)经费支持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优选4个项目,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知发〔2023〕5号)规定给予奖励。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曹磊,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4.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创新团队奖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等学校创新团队。
(2)申报条件
上年度积极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已完成权利人变更、许可备案登记、企业登记、专利作价入股等相关手续,根据在长转化专利数量和金额综合择优评定。
(3)申报资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①《驻长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创新团队奖项目申报表》;
②高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高校创新团队组织佐证材料;
④上年度高校创新团队知识产权在长转化佐证材料(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合同,属专利转让的提供专利权人变更资料;属专利许可的提供专利许可备案资料;属专利作价入股的提供企业登记信息资料等);
⑤《驻长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创新团队奖项目申报表》中其它填写内容应提供的佐证材料。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5月17日起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ipoggfw.changsha.gov.cn)进行注册并于5月22日前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政务服务”模块“项目申报”页面,选择需申报的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表word版、项目申报表盖章件PDF扫描版和项目佐证材料盖章件PDF扫描版(所有佐证材料按序编号后以.zip或.rar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申报单位团队名称命名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交由科技处审核后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3楼西)。
(5)经费支持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优选6个项目,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知发〔2023〕5号)规定给予奖励。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曹磊,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三、其它事项
(一)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每年要进行绩效自评,并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自评报告。市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三)同一申请人不得申报同一批次2个以上评审制项目,申报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就地转化项目除外。已承担过市知识产权公共项目尚未验收结项的,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四)以上项目涉及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表格,均可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网站查阅、下载。
(五)如申报项目系统有技术问题,请咨询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申报平台联系电话:0731-84124246或者公共服务处联系电话:0731-88666850。
(六)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电话:0731-89971786;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8667994。
(七)科技处联系人:张雪15874074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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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