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课题
2020年以前(含2020年)立项未结题的科研课题,2021年立项的省中医药科研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2021年立项的重点课题和2022年立项的课题中,已完成研究任务且达到结题条件的,可申请提前结题。
应结题及可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资料
(一)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
报告表内容填写详实,课题组人员组成情况及排序与上册任务书一致(出现人员变更或排序变化的需要提供相关批复件),经费决算情况清晰且有课题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签字。
(二)佐证支撑材料
1.课题任务书上册原件复印件(必须要盖章版原件复印件,可来科技处复印)。
2.课题结题报告(见附件3),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1万字以上的结题报告,不得以所发表的论文等代替结题报告。
3.成果支撑材料。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提供复印件(原件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全文,非中文论文需提供相应文章的中文稿。著作复印件要求包含封面和目录等。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4.经费支出证明材料。
2020年及以前年度项目要求提供所有发票的复印件,相关票据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只需提供财政经费使用审计报告(科技处会请第三方公司统一出具)。
5.课题研究路线、研究任务、课题组成员等进行了变更的请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批复件。
6.其他佐证支撑材料。
7.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资料审查表(见附件4),项目负责人填写表头即可,审查意见由科技处统一填写,此表请装订在结题材料最后面。
三、资料提交
(一)提交方式
1.2020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科研课题,提交纸质版结题资料。
2.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科研课题,从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化管理平台”)上提交结题资料。
平台网址:http://222.247.54.151:39090/pdsci/
(二)提交时间
1.请各学院汇总本部门结题资料(一式一份,无需胶装)及《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登记表》(见附件5,需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9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至科技处407,因科技处要统一出具审计报告,请予以重视,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单独受理个人的结题申请。结题登记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475977291@qq.com。
2、6月14日之前,科技处对结题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仅限2021年度及以后的项目)统一出具审计报告反馈给各学院。
3、项目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请各学院于6月16日前汇总本部门结题材料终稿(2020年及以前年度项目,一式三份,胶装成册;2021年及以后年度项目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407。
4、6月19日之前,科技处反馈审查表及完成情况表盖章页扫描件至各学院。对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的项目请通知项目负责人于6月21日前将结题资料电子版在信息化平台上进行上传(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请将相关页面扫描后以图片的形式插入WORD文档后上传)。
5、6月23日前科技处在系统审核完结题材料并上报(2021年度及以后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0年及以前年度的项目)。
四、结题方式
2023年度科研课题结题以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重点课题采取书面审核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答辩评审需制作PPT,PPT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结题要求
1.所有经费支出必须提供发票等复印件,所有发票及支出凭证复印件需先盖财务公章再交至科技处。
2.本年度只组织一次结题工作。
3.因特殊原因导致课题无法按期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延期报告。
4.对于逾期不办理结题且未提交书面延期报告的应结题项目,中管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予以相应惩戒。
联系人:姚敬心
联系电话:0731-88458072
附件:1.应结题及可结题项目清单
2.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
3.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资料审查表
4.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报告
5.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登记表
科技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