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集中推出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体现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代表相关学科领域最高水准的标志性学术力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广大专家学者以优良学风打造更多学术精品,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积极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体现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选题有重大意义、内容有重要创新,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和前沿性,对推动理论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学术建设有重要意义;符合学术规范,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和可读性相统一,内容厚重、文风朴实、文质兼美。
2.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至两个学科作为主体进行申报。
3.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应为“良好”及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
4.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附件1)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等相应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今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已纳入指定申报出版机构名单,可由其推荐申报。(联系人:李海阳,0731-82683315,17388926290)。
5.申报成果形式应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6.申报成果鼓励独著,如合著,合著者不得超过1人;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三、申报材料
2024年度《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1.申报人网络申报的同时还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2)、《成果概要活页》一式7份(附件3)、成果书稿一式7份。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1份(附件4)。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
存有上述材料的光盘1张(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申请书》《成果概要活页》《详细修改说明》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书稿请用A4纸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装订封面。
2.《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及相关背景,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全部申报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使用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全国社科工作办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受理
1.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成果概要活页》、成果书稿及相关材料,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
项目申报系统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15日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纸质材料和光盘由各二级部门统一组织收集,报送至科技处408办公室,不受理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zdkjcsk@hnucm.edu.cn,材料受理时间:4月15日。
以往注册过的用户,请用原账号信息登录系统。新用户请以实名信息注册,提醒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审核,收到系统发送的短信或邮件通知后,方可登录系统填报。建议新用户提前注册。请注意,只可注册、提交一次,必须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审核后才能登录系统。用户注册通过后,系统全年均可登录,只是每类项目的申报功能只在指定时间内开放。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如遇技术故障,请联系400-800-1636。
五、相关说明
1、《成果文库》评审严格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程序包括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审批、公示等。
2、本年度《成果文库》入选成果总数控制在80部左右,由全国社科工作办公开表彰并统一资助出版,具体事宜按入选通知要求办理。
3、《成果文库》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其他未尽事宜由全国社科工作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10-55604027。
4、大学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联系电话:0731-8845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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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