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制度
教学工作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又分为期初、期中检查和期末检查,必要时可组织专题性或单项的教学检查。
一、日常教学检查
1、日常教学检查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常规检查,每次检查均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要汇报并及时处理。
2、各教研室要经常检查各教学环节的运转情况,如听课、征求学生意见、抽查教案、学生作业,检查授课进度等,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3、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初要审查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每学期至少检查教师授课进度2次,全面检查教师教案、讲稿1次,平时抽查教案、讲稿不少于2次。
二、期中检查
1、期中检查是教学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保证教学大纲的贯彻实施,教学任务的按时完成,同时监控教学质量。
2、期中检查主要内容有: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纪律、态度和教学效果;各教研室应对各个教学环节(课堂教学、实习、考试考查等)和各个教学因素(教材、教案、讲稿、教学方法、教学进度、教学手段、教学研究等)进行全面检查。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交流经验,肯定成绩,表扬先进,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订出改进措施。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教研室应及时解决,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个人,报学院。
三、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及总结
1、期末教学工作检查是一次承上启下的教学检查,主要内容是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教学质量,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本学期的教学改革措施作出优劣取舍结论。各教研室要认真做好期末教学工作检查。
2、教学工作总结是教学人员回顾半年的教学工作,总结教学经验,提出教学建议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所有教学人员在每学期末必须进行教学工作总结,教师学期工作总结一式三份,一份自留,一份留各教研室,一份上交学院。
3、试卷分析
(1)试卷分析是教师检查教学效果,改进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每位老师都必须严肃认真对待,认真填写分析表。
(2)成绩分析要简明扼要地总结教学经验,供以后教学参考。
人文社科学院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