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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管理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19 10:37:00 点击:[]

人文与管理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1、批假严格化,符合下列情况中至少一条方可请假。

(1)因身体不适请假或补假,课前向学生科老师短信请假,短信内容真实充分方为有效,事后持有效短信到学生科补假条;

(2)家中有急事或特殊情况,家长亲自与学生科老师沟通的;

(3)因组织活动、参与赛事请假,经学生科老师同意的。

2、假条规范化,不符合下列规范中任意一条的视为无效假条。

(1)假条专人专用,不可出现一张假条多人使用的情况(多人参加同一大型活动除外);

(2)假条时间一栏要书写具体: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不含一天)

的,要精确到课节;请假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要精确上午、下午、晚上;

(3)假条没有签字或没有盖章视为无效;

(4)假条上副班长必须严格审核,并签字确认,如果发现请假原因明显不实,副班长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3、请假时需本人持假条到办公室批假,不允许副班长代批。

4、从本学期起,非专业课纳入查课范畴。

5、校团委学生会、学社联等批示的假条在院里视为请假凭证,应持校里假条到学生科开具院里的假条。

6、到办公室签假条的同时要在办公室的汇总表上登记时间、原因。

7、副班长在课间要留意手机信息,做到及时反馈本班同学出勤情

况。

8、学生科老师会随时抽查我院同学上课情况,如果发现某班实到人

数与考勤记录本上的数据不符,将由该班班团以及副班长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人文社科学院

2015519

注:以上请假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文院学生科老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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