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在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2014年在湘分专业招生计划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与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阅读我省今年的招生政策规定和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特别要详细了解报考高校的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不要盲目填报。各市州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考生填报志愿前举办考生填报志愿培训班,为考生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组织考生统一填报志愿,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咨询指导,但不得为考生指定志愿学校。严禁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教育测量与评价:志愿指导专辑》和《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以及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查询填报志愿的相关信息。
1.什么是平行志愿?什么是直接志愿、服从志愿?
答: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同一批次的多个学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的一种志愿结构。它改变了过去“志愿优先”的投档规则。对一个批次的一个平行志愿而言,每个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即假如考生上了一个平行志愿中的多个学校的投档线,但投档后因某种原因被退回,则该生不能再投同一平行志愿中的其他学校了,只能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
直接志愿是指考生填报的具体的学校及专业志愿。直接志愿是相对于服从志愿而言的。例如某考生填报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我们称这三所学校为该考生的三个直接志愿学校。
服从志愿包括“学校服从”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其中“学校服从”志愿是指考生未被直接志愿学校录取后,愿意由计算机自动调剂投档至该批其他未录满的院校;“专业服从”志愿是指考生在学校不能满足其所填专业志愿的情况下,愿意调剂到该校在我省招生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按“学校服从”志愿投出的考生,原则上应认定为该生服从所投学校的专业调剂。
2.湖南省高考志愿结构是如何设置的?
答:高考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A)、本科三批(B)、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另设“单科优秀考生”志愿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志愿。填报“单科优秀考生”志愿的,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本科三批(B)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其所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四科中的某一科目的成绩位于该科目报考人数的前万分之一(按四舍五入办法取整)(含最后一名的同分考生)以内。
本科提前批设“空军飞行员(含飞行国防生招生,下同)”、“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下同)”、“非军事院校”和“定向”志愿栏;本科一批设“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非定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定向”、“民族班”、“预科班”志愿栏;本科二批设“非定向”、“预科班”志愿栏;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只设“非定向”志愿栏。
本科提前批中的“空军飞行员”志愿栏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军事院校”志愿栏设3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分指挥类服从、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和非指挥类均服从、指挥类和非指挥类均不服从四个选项)“非;军事院校”志愿栏设2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分一、二志愿)和1个“本省属院校(音乐、美术专业)服从”志愿。本科一批至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的“非定向”志愿栏均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
专科提前批的“非定向”志愿栏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中的“定向”志愿栏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本科一批中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栏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不设服从志愿。本科一批的“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栏设3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中的“预科班”(含民族预科班和华侨预科班,下同)志愿栏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本科一批的“民族班”志愿栏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单科优秀考生”志愿栏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不设服从志愿。“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栏设3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3.志愿结构注意事项
对于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及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填报的“非定向”平行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该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A)、本科三批(B)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栏均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不设“学校服从”志愿)其中本科二批征集志愿的“学校服从”志愿分“公办院,校服从”、“民办院校服从”、“公办、民办院校均服从”和“公办、民办院校均不服从”四个选项。
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分六类:(1)军事院校;(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3)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4)航空、航海专业;(5)外省院校(不包含独立学院和除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的民办本科院校)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6)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
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分四类:公安院校(1)(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2)航空、航海专科专业等;(3)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4)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
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院校”和“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不能兼报,其中,“非军事院校”志愿只能选报除“军事院校”之外的其他五类中的一类高校与专业,不能跨类混报,填报了“艺术院校(专业)类别志愿且参加了我省音乐类或美术类统考的考生才可”以填报“本省属院校(音乐、美术专业)服从”志愿;本科提前批中的“定向”志愿栏,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时,考生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的所有志愿栏内,只能在自己的报考科类中填报一个专业类(文史、理工、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表演类、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不得混报。
参加军事院校招生体检(简称军检,下同)初检合格的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方可填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院校”志愿。参加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组织的政审和体检复检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本科提前批中的“空军飞行员”志愿。具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户籍,且具有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的考生,方可填报“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志愿。
高中阶段具有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方可报考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本科一批高校安排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
具有本省农村户籍的考生方可填报我省省属本科一批高校的“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
填报本科提前批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志愿的考生,只能填报该类中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
4. 填报本、专科提前批志愿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1)考生在填报本科提前批志愿时,只能选报六类中的一类高校与专业,不能跨类混报。身体条件符合指挥类合格的考生可以在指挥类和非指挥类两类专业中选择一类填报,其中“学校服从”志愿可以在指挥类服从、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不服从四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报;身体条件符合非指挥类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非指挥类专业,其中“学校服从”志愿只能在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不服从两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报。
(2)考生在填报本科提前批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志愿时,只能填报该类中的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
(3)本、专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专业)大多对身体条件、思想政治品德或艺术专业成绩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所以,考生填报志愿前,不应只考虑文化成绩要求,还要考虑除文化成绩以外的其他自身条件是否符合招生学校的基本要求。
(4)报考该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等单独招生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将志愿填报在“非军事院校志愿” 栏内。
5.湖南省志愿填报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本科提前批志愿、“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志愿6月26日至27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有关批次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分别为:本科一批7月17日,本科二批7月23日,本科三批(A)7月31日、本科三批(B)8月7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8月17日、第二次8月20日。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逾期不能补报或修改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网上填报志愿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的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填报志愿前考生需了解哪些信息?如何获取?
答:(1)有关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主要包括: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见《教育测量与评价·志愿指导专辑》)、《关于做好2011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见《教育测量与评价·志愿指导专辑》)等。
(2)有关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的规定。主要是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见《教育测量与评价·志愿指导专辑》)以及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所提出的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查阅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简章)。
(3)是有关招生院校在湘招生计划的详细信息。既要了解招生院校在自己所报科类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还要了解招生学校对各专业录取的其他要求,这些信息可通过查阅《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和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获取。查看计划专辑时,要事先研读“查阅说明”,以帮助你准确查阅和了解专辑中的相关信息。
(4)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http://gaokao.chsi.com.cn/)、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或学校招生网站查阅,以准确了解学校的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等情况。五是招生学校的办学情况。可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有关情况或实地查看。六是有关我省近年来各招生学校的录取情况。主要包括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的投档线(见《教育测量与评价·志愿指导专辑》)。
7.填报高考志愿后必须由考生本人校对签字吗?
答:是的。高考志愿必须经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校对签字,考生的志愿一经校对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我省规定:考生的志愿信息由考生本人负全责。因以下原因产生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不按规定参加志愿填报;选报志愿不当;自动放弃填报志愿;在规定时间不校对签字而造成的志愿无效;委托他人代报、代校、代签;本人拒签、错报、漏报;因保管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不严而造成志愿被他人篡改或被代填等。
从近几年情况看,委托他人代报、代校、代签等,容易造成志愿信息的错误,一旦产生不良后果,考生后悔莫及。考生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慎重填报志愿,高度重视签字确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