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附一院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30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2014-2015学年“附一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大二——大四年级普通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共计80人,最终差额评选出40名“附一院奖学金”获得者。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公物,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家庭经济困难,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由于失业、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收入异常拮据,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及偏远农村,城市低保户子女、城市下岗职工子女,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4)学生须提供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书面证明。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学生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学业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4.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担任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励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评选。

5.须承诺获奖后义务参加医院安排的志愿者活动以及其它公益活动。

6.已获奖者的当年申请材料下一年度不得重复使用。

7.当年度已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参评。

四、评选流程

1. 2016年4月7日前,学生自愿报名,登录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学工处网站(http://xsc.hnctcm.edu.cn/)下载申请表,参选人自备申请表及评选支撑材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成绩及证书复印件)提交学院;

2. 2016年4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将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评选结果以统一提交至学校;所有纸质材料(推荐表、学院汇总表等)均要求A4纸打印,并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工部206办公室。电子表格提交3347168188@qq.com

3. 2016年4月30日前,学校集中组织对80名候选人参评材料进行复审评议,差额评选出40名学生,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年度获奖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前期宣传及推荐工作;

2.各类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助学金;

3.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反映。

反映电话:0731-8845831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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