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31号)、湖南省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湘学安委〔2022〕1号)精神,为加强学生晚间的安全管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排查安全隐患,预防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晚间查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牢日常,做好本学院学生住宿检查。坚持做好学生日常住宿检查,对查实不在校的学生应及时联系本人和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应记录。对各节假日、周末不回校住宿的学生,应提前做好统计,了解学生去向。联系不上的学生,应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同时联系家长共同寻找。
二、夯实基础,落实落细晚查寝制度。要成立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为主要成员的专项检查小组,每周至少组织专项检查一次。查寝工作时间从22:00开始,不少于40分钟。对查寝时未在寝室的学生,应及时告知该班辅导员和该楼栋宿管员,关注这部分学生是否按时回寝室就寝,提醒回寝室后按时销到,同时应做好该楼栋晚归学生和未按时关灯寝室的检查、教育和记录工作。
三、突出重点,持续开展三个方面的摸排。各学院要把学生宿舍安全检查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常抓不懈,共同消除宿舍安全隐患。针对本学院重点人员、校外租房人员、宿舍安全方面,要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日常防范相结合,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对有疑似安全问题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防患于未然。
四、集聚力量,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管理作用。学生宿舍是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公寓安全工作关系着学生的切身利益,是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基础性工作,要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管理作用。要通过发挥寝室长、班干部、学生会干部、学生党员作用,建立网格责任制,做到检查全覆盖,形成学生“自律、自管、自享”的良好局面。全力防范学生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强化引导,进一步加大学生宣传教育。各学院要通过召开班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使学生真正认识晚间寝室纪律的重要性,从而自觉主动遵守校规校纪。对存在问题的寝室要求限期整改,对违纪学生要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以报学校学生工作处给予相应处分。
六、其他要求。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查督促,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做到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对排查不认真、不彻底、敷衍应付的学院,将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强化结果导向,将学院安全工作实际成效与安全检查结果,全面纳入学生工作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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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