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培养
根据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及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药学院开展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经导师本人申请,学院科教科审核,报学院研究生学术委员会通过,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6日-2020年7月28日
公示期间,若申请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请。
电话:18670049335
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结果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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