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培养
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及个人复核确认,对照《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对以下参评学生学业奖学金详细评分与等级进行修订: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6日-2021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药学院学生科反映。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8458248。
药学院学生科
2021年9月26日
上一条:关于2020-2021学年度药学院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初评结果的公示下一条:关于修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详细评分汇总表》的公示(含硕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