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实施“海外名师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快速提升高校的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增强高校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我厅决定于2011年启动实施“海外名师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海外名师项目”旨在支持高校紧密结合学校的整体发展战略和学术规划,聘请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造诣的外籍知名专家、学者、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来湘任教和合作科研。获准立项的项目周期不超过3年,每年获得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项目聘请的专家或者学者每年在湘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详见《海外名师项目指南》)。
二、项目申报
1、各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外事)部门应当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
2、请各校按照《湖南省省属高校海外名师项目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湖南省省属高校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20日前报我厅国际交流处,同时提交申请表电子文档(请以邮件形式发送至hnjytw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