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科科长职责
1、学生科工作实行科长负责制,科长对分管领导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
3、制定年度、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团委、学生会开服各项活动。
5、抓好学生办制度建设,组织年度评优。
6、定期召开学生办工作会议和学生大会。
7、严格管理学生活动经费,专款。
学生科副科长职责
1、学生科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对科长负责。
2、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活动。
3、抓好办公室文书资料建设。
4、组织国家奖学金,省、院特困优秀大学生的评定。
5、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
6、指导学生开展勤工俭学。
团委书记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团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
法,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制定年度、学期共青团工作和学生活动计划,定期汇报工作、反映问题。
3、及时掌握团员青年思想动态,认真组织团内评优评先和处理违纪团员工作,负责地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
4、负责组织各种院级学生素质教育与校活动,切实配合协助组织好校级大型活动。
5、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干部进行认真选拔考核管理,监督组织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
6、主动与年级老师配合,支持年级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辅导员职责
1、辅导员在学生科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科长负责。
2、负责分管年级的管理教育工作,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建立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与形成积极的处事态度。
3、抓好班团组织建设,研究学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培养学生干部。
4、自觉配合党支部与团委的工作开展,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院级的各项活动。
5、具体实施年度评比,公平公正的开展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省、校特困优秀大学生的评定。
6、对所负责年级的学生的学习与职业规划、校园文明建设、创新创业等活动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