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任务承担单位及研究生:
现将2013-2014春季学期的学位课程补考安排如下,请各教学任务承担单位根据考试安排表安排监考老师,需参加补考的同学在19日前将补考申请表发至培养办邮箱,29日前将纸质版补考申请表送至培养办,未递交补考申请表的同学不予安排考试。
备注:
1.请研究生教学任务承担单位及时通知监考老师到达考场(研究生教室3地址:接待中心5楼西头第一间教室);
2.监考老师应于考前15分钟至研究生公寓302室领取试卷,考完结束后将试卷按照学号顺序整理并装订后送还培养办方可离开;
3.研究生处培养办电话:0731-88458276,言老师;
4.补考申请表下载;
5.补考费为40元门,29日带至考场统一收取。
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研究生处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