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研究生
课程补考、重修通知
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学员:
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已公布,凡必修学位课程未取得学分者(<70分)请于2017年4月1日前将纸质版补考申请表及考试费用交至班干部,过期不予排考。
凡第一次期末考试必修学位课程低于70分未取得学分者应申请补考,收取补考费用:40元/门;凡已申请过补考且补考未通过者应申请重修,收取重修费用:50元/学分,按照课程学分计算应缴纳费用。
选修课程未通过者于下一年度研究生一同再次选课,修满所需学分,不再安排补考。
具体考试安排将于考试前3天公布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考试安排,请申请补考、重修的研究生、同力学员留意学校网站消息。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3月28日
附件:《补考申请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