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创新,促进高层次创新性人才脱颖而出,现开展2020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我省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不包括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但推荐时应严格控制名额。已参加过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不得再次参评。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申请人向所属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二级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2.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参评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并将推荐名单报送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对参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通讯评议。
4.召开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审会进行差额评审,初步确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5.省教育厅将评审通过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经公示60日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奖名单。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申请人向所属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二级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2.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参评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自评通过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经公示30日无异议后,将最终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经审核确认后,与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奖名单一并正式公布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奖名单。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2019年10月15日前,各申报者将相关材料交至所属二级培养单位。10月21日前各二级培养单位完成数据和资料整理审核工作,并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1.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三本,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书代替论文。
(2)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的注②)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放在一起。
(3)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
2.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后缀为DOC的WORD格式)。
(3)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019年10月15日前,各申报者将相关材料交至所属二级培养单位。10月21日前各二级培养单位完成数据和资料整理审核工作,并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1.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两本,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书代替论文。
(2)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5的注②)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与相应的硕士学位论文放在一起。
(3)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
2.电子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后缀为DOC的WORD格式)。
(3)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四、名单公布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的,可在名单公示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异议期到期后,不再受理投诉举报。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省教育厅负责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五、表彰与处罚
1.优秀论文作者和导师获得证书及奖金;
2.对已批准的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对作者的表彰并予以公布,责令学位授予单位撤销所授学位,学位授予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同时,责令学位授予单位暂停该导师招生资格,情节较重的,取消导师资格,并可给予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秘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按时完成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范郁冰
联系电话:0731-88458279
电子邮箱:xueweiban8279@163.com
附件:1.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3.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4.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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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