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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10月09日 来源: 作者:学位办 关注:次

    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现将202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请相关人员及时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线上申请及审核工作。学生端:http://yjsxt.hnucm.edu.cn/gmis5/home/stulogin导师端及工作秘书端:http://yjsxt.hnucm.edu.cn/gmis5/home/login

    一、毕业与学位申请工作一览表见附件1

    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114日前)

    研究生院统一采用国家平台对查重版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一)论文查重率<30%视为合格,进入论文盲审环节;

    (二)论文查重率≥30%且<50%者,返回修改合格后,进入论文盲审环节,论文将列入国家论文抽检范围。

    (三)论文查重率≥50%者,一票否决,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将通过平台反馈,研究生、导师及二级培养单位可自行查阅结果。


    三、论文盲审(1119日前)

    采用论文送审平台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审。博士学位论文送审5篇,硕士学位论文送审1篇,结果处理:

    (一)博士

    1. 4篇及以上论文评阅意见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 2篇不通过者,修改后送审2篇,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仍有1篇不通过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3.出现3篇及以上不通过者,一票否决,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二)硕士

    1.论文评阅意见为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论文评阅意见为不通过者,再送审1篇,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仍不通过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四、学位申请

    具体要求见附件1。请研究生、导师、工作秘书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提交申请者视为此次不申请学位。

    五、档案归档

    具体要求见附件23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及时传达至导师及研究生本人,特别是往届生,确保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

    (二)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学位办:胡老师,戴老师0731-88458279

    学位办邮箱:xueweiban8279@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研究生院三楼304室学位办;邮编:4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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