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的工作已于日前布置,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学院情况,尽快对拟新增二级学科进行论证,并于7月8日前形成文字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材料报研究生处(可参考以下文件2中的附件1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提纲).)。
相关文件可见以下网址:
文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132/201012/xxgk_113508.html
文件2: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35/201102/115358.html
文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34/200903/45419.html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