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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来源: 作者: 关注:次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博导遴选范围:所有符合条件的我校本部及附属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

    2.硕导遴选范围:所有符合条件的我校本部及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学校协议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程序

    遴选采用“本人申请—二级培养单位初审—研究生院汇总组织专家复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校党委会审核批准”的办法。

    (一)各二级培养单位应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应根据本遴选的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二)博导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将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材料(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2.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3.研究生院召开专家审查会,对申请人的材料作进一步审查,形成推荐意见。

    4.若确因学科需要,必须增补条件缺项者,需由申报者提交申请报告,由学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培养单位公章后将报告送研究生院。

    (三)硕导申请程序

    1.不受理个人申报,一律按学科归口到二级培养单位统一申报。

    2.申请人填写《申请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将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和附件材料(纸质版)交二级培养单位。

    3.二级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形成《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汇总表》,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与个人《申请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材料(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4.研究生院对硕导材料进行复审,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

    5.若确因学科需要,必须增补条件缺项者,需由各单位提交申请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专家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报告送研究生院。

    三、其他说明

    1.118日前,申请人下载表格,根据类别填写《申请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2、附件3),申请博导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申请硕导材料报二级培养单位。并同时提交下列附件:资质证明(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明)、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著作(主编或规划教材副主编及以上)、成果获奖、课题立项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经费证明(以财务部门出具原件证明为准),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2.11月15日16点前,二级培养单位《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见附件3、附件4汇总表格需专家委员会全体专家和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培养单位公章)、申请人申报材料一套(含《简况表》一份和附件一套),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材料装订成册,用档案袋装袋。档案袋以A4纸作封面写明申请人姓名、申请学科和二级培养单位、材料目录等信息。博导申请人的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按照目录的顺序装订,使用后原件返还,复印件不返还。硕导申请人的附件材料均为复印件,按照目录的顺序装订,使用后不返还。

    4.申请人所递交的材料和信息应真实有效,造假者一票否决。

    四、联系人:胡淑娟 戴玉微

    话:0731-88458279

    电子邮箱:xueweiban82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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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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