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17日 08:42 点击:[] 来源 :科技处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根据《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中医药〔2008〕41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9年以前(含2019年)立项的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一)相关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如实填写《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并准备好有关结题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需准备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

(二)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1、《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附件2),报告表中项目负责人、单位财务或审计负责人需签章。

2、课题任务书(复印件);

3、研究计划人员、单位变更批复(无变更不需提供);

4、研究总结技术资料(对课题研究进行总结,形成1万字左右总结报告);

5、发表论文、著作的复印件(各学院需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著作复印件要求包含著作封面、目录);

6、经费支出证明材料(经费支出要求规范合理,且必须提供发票等复印件,经费决算表和发票复印件每一张都需加盖学校计划财务处公章

7、其它(专利、鉴定、奖励、人才培养等说明及证明材料等)。

(四)因特殊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开展不能结题的,项目依托单位需向省中医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五)对于逾期不办理结题或未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的项目,局将按照《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终止课题或取消立项并要求项目依托单位退还已获资助的经费,并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单位予以惩戒。

三、结题方式

结题方式采取会议答辩和书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一般课题做书面审核,重点课题做会议答辩。

四、结题受理时间

请各部门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将结题纸质材料、部门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所有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完成情况报告表电子版发送至2230322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雅静向琴

联系电话:0731-88458072

邮箱:22303223@qq.com

附件:

1、2020年应结题中医药科研基金项目一览表

2、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

3、部门结题情况汇总表

4、结题注意事项

5、《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中医药〔200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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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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