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成立于二0一六年一月,是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处长主持全面工作,副处长协助处长分管相关工作,科长向分管处领导负责。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部门目前设置四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实验室管理科、设备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全处共有职工11人,编制12人,暂缺编1人。岗位设置处长1名,副处长2名,科级干部5名,科员3名。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实验室管理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查落实、执行情况。
2.组织对学校国有资产配置方案、学校对外投资、出资等重大事项的论证。
3.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登记、统计报告、清查、处置等工作。
4.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申报手续,并进行监督管理。
5.推进资产的共享共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6.负责公用房屋及室外构筑物、土地(含土地使用权)、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工作。
7.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科教学、研实验室建设的论证、申报、检查、验收、绩效考核工作。
8.负责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9.负责监督管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实验室做好剧毒品、易制毒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实验室做好危险废物处置与环境保护工作。
10.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与实验室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11.协调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实验室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12.完成上级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