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公用房屋清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年03月08日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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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资产管理处为加强今后公用房屋的规范管理,将对部分公用房屋作统一清理:
1、含浦校区一、二号教学楼夹层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均已搬迁至学生公寓内办公,请涉及到的单位于3月25日前将原办公用房钥匙及现有办公用房情况报资产管理处公房管理科。
2、请现占用一号实验楼A栋1-4层东侧、二号实验楼A栋1-5层东侧扩建房的单位,于3月25日前将上述房屋使用情况报资产管理处公房管理科,逾期未报资产管理处将联合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进行清理后,统一调配。
联系人:孟琼 电话:88458736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