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暑假期间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放假前后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1. 实验室张贴封条。所有暑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需封闭,封闭前对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化学试剂、水、电、气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张贴封条,封闭实验室。
2.学生实验报备。所有暑假期间需要开展实验活动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有关暑假学生管理要求,获得导师或相关老师同意后,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保卫处、后勤处、校医院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留下来开展实验,并务必执行相关假期实验室管理要求。
3.严禁过夜实验。暑假期间做实验的老师和学生,做好防火和防盗工作,严禁过夜实验或在实验室内留宿。
4.严禁脱岗实验。暑假期间开展实验时严禁擅自脱岗,必须走开时应委托他人照看,并告知实验注意事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落实教师值班制度。暑假期间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应落实教师值班制度,每天安排至少1名教师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学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尤其做好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培训,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6.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暑假期间开展实验室的实验室必须按照《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的要求,做好日、周、月检查记录。
7. 不幸发生实验室安全意外时,保持镇定,若不能自行处理应及时上报房间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保卫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二级单位主体责任要求
各二级单位参照以上安全管理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上内容仅涉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部分内容,实验室整体运行应需各二级单位加强管理和督查。
三、放假前实验室自查工作
我处拟于2022年7月6日上午开展全校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隐患督查(排查)工作第五小组的专项行动(具体方案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安全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精神,开展全校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隐患督查(排查)整改方案》),请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反馈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1.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假期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和承担起实验室管理的主体责任,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做好放假前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2.实验室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内容及时进行补充和整改,同时,重点对本实验室存在的易燃易爆品、高压气体、水电、设备等集中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泄漏等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本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3.因疫情的特殊时期,实验室有关暑假期间安全防范管理请遵照校办通字〔2022〕5 号《关于2022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卫处报警中心:88458110、88458119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李玲13687362479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