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我校招生工作纪律,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四个严格:严格执行招生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和录取现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个不准:不准徇私循情;不准向考生许愿;不准按条子指名录取考生;不准降分照顾“关系”人员子女;不准带非招生工作人员进入招生录取场地;不准在录取场所随意串岗;不准协助、参与任何机构或中介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接受考生或家长的宴请、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不准向考生或家长暗示或索要财物;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三、五个坚决防范:坚决防范以招生为名损害招生工作权益和声誉的行为;坚决防范招生工作人员与非招生人员相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防范利用方便条件随时向考生通报信息、邀人情谋私利;坚决防范违反规定更改数据、影响计算机网上录取的正常进行;坚决防范招生人员任何自作主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