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提高专业人员素质,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6名,其中县直医疗单位31名,乡镇卫生院35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见附件1)。 (二)不能报考人员 1.隆回县卫健系统在编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7.2021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医学类毕业生。 8.在隆回县卫健系统服务期未满的辞职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备案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栋1楼大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程序及要求: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②报考者须携带1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③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④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报名。 4.报名比例: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开考的,报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相应调整开考比例,并予以公示。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6.疫情防控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三)考试 考试方式:所有招聘岗位须进行专业理论和操作知识考试,不再操作面试,专业理论和操作知识考试均采取纸质化考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理论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操作知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考试成绩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理论成绩高低、第一学历高低顺序依次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七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察标准实施。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 (六)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按新聘用人员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除按《隆回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要求表》规定在报名时须要求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外,其他聘用人员按照《隆回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要求表》中规定的时间内未取得对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者,解除聘用。所有岗位的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向隆回县内其他单位及隆回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由考生承担相应违约金及责任。 本次招聘除体检、考察阶段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外,其他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此次招聘工作在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本公告由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电话:0739-8232007 附件1.《隆回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要求表》 附件2.点击下载《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 1月2日 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已下载次 隆回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要求表.docx 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