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西医结合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9:22 点击数: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9)文件及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纪律

学院迅速成立中西医结合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西医结合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业复试小组。

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统一复试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对违反纪律者,将追究责任。加强与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的联系,互通信息,紧密配合,圆满完成复试任务。

二、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备注

325

(星期五)

下午14:00——17:00

报到

(资料不全者退回研究生处,不予报到。)

报到地点:含浦校区综合实验楼B3326室(中西医结合学院院办公室)

递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携带学生证)。

4、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从档案中复印,请加盖档案管理章)

327

(星期日)

上午08:30——12:00

外语复试(听力、口语)

1号教学楼1407教室

上午08:30——9:00

专家组面试(中西医结合基础)

1号教学楼1408教室

上午09:00——12:00

专家组面试(中西医结合临床)

下午14:30——16:30

专业考试(闭卷)

1号教学楼1408教室

三、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1、外语复试

分听力与口语测试。听力与口语测试在面试时进行,听力、口语各50分,总分100分。

2、专业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按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综合素质能力考察面试

采用面试方法进行考察,满分为100分。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能力考察面试满分为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体检

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处,研究生院核定后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各二级学科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组成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10%+外语成绩×5%。

五、投诉举报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079;或登录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上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http://jjjc.hnctcm.edu.cn/list.php?cid=17)。

中西医结合学院

201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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