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2022年广东揭阳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22年12月24日 10:59 点击数:

为加强市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市直单位公务员来源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我市县(市、区)(含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揭阳市粤东新城管委会、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同)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报考者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比如,某考生先后在两个县直机关工作,可累计计算其在县级机关工作的时间。某考生原在乡镇(街道)工作,后到县直机关工作,现在又在乡镇(街道)工作,其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5.报考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长和三、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包含正副股长)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下载《揭阳市2022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查看遴选职位相关信息。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与各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流程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2月26日9:00-12月29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注册。报考者登录https://bm.gd-pa.cn/ws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2022年度揭阳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批次,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在注册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填报职位。报名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时应注意: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职位;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报考时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取得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上传申请材料。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揭阳市2022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①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乡镇(街道)公务员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意见;县(市、区)直部门公务员由部门或主管部门党组出具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还需党委组织部门盖章批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②学历材料。职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但在遴选过程中,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如:调动到上级机关、职务提拔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机关报告,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机关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5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或职级的职位;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职位调剂和遴选计划核减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12月30日下午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改报只组织实施一次。改报由被取消职位的遴选机关电话告知报考者,改报人员确定新的报考职位,并与拟改报部门电话联系资格审查事宜,并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因职位调剂改报职位的,在报名系统修改确认,暂在纸质的报名表相应位置上作修改即可。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对象按照职位遴选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需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个人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以及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

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机关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

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对象如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

面试原则上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经市委组织部同意,遴选机关也可按照核准的方案自行组织。面试计划在2023年2月份进行,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留意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公告。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在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四、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试综合成绩=0.5*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同时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组还应对考察对象是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部门网站(或委托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络渠道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机关名称、职位及职位代码,拟遴选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学历、学位、现任职务职级和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或者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情况将无故放弃考试各环节的考生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参加揭阳市公务员遴选考试。

(二)疫情防控。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我市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关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笔试准考证要求,积极配合并服从考试防疫相关管理。

七、附则

(一)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自愿诚信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遴选职位的咨询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663-8768853

技术咨询电话:0663-8233640

监督电话:0663-8768207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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