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四川绵阳梓潼县面向全市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5人公告

作者: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1:00 点击数: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梓潼县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的绵阳市内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绵阳市内各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考调名额及职位

考调名额5名。其中公务员1名、参照管理人员4名,具体职位信息和要求详见《梓潼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考调职位分为副科级领导职位和一级科员。报考人员办理完任职(调动)手续后,依据考调职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原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因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详见职位表);

5.科级领导职位年龄不满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详见职位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计算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12:00至2022年12月30日17:00。请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电子档以“考调职位代码+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指定互联网邮箱(详见《职位表》)。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梓潼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本人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扫描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者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均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顺序排序,清晰、完整地扫描成为1个PDF格式文件提供,为确保材料清晰度,建议所有扫描件均不用拍照方式代替。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至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00。根据资格初审情况,2023年1月1日17:00前,通过短信的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三)职位调整

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照考调公告的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对专业性较强等原因导致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适当放宽至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稿起草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如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通过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梓潼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itong.gov.cn/)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由本人现场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

3.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七)考察

1.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和考调人员名额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在梓潼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进入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差额考察对象名单。

2.考察工作由梓潼县委组织部统筹,各考调单位负责具体开展,组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和性格特点等。因考察人选不合格产生的空缺,由梓潼县委组织部与具体用人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体检由梓潼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梓潼县委组织部与具体用人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一般应于考察和体检后的1周内启动。由梓潼县委组织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1至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十)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调动)人员。

(十一)公示和任职(调动)

1.对拟任职(调动)人员进行公示,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并在梓潼县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2.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受影响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拟考调人员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调出手续。未按要求完成调出手续的,经原单位同意后,可先借用到具体用人单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梓潼县委组织部不负责协调考生的调动事宜。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梓潼县委组织部举报。

本公告和各职位具体条件由梓潼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16—8227509(梓潼县委组织部干部工作股)

0816—8227621(梓潼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工作股)

监督电话:15882773618(梓潼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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