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研室各位教师在完成好各自教学任务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间互相听课,原则上要求教研室正、副主任每期听课2-3次,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每期听课3-4次,助教每期听课4-5次。
二、教师听课必须认真作好笔记,填好《教师听课评议卡》,听课完毕后,将填好的评议卡交教研室秘书汇总,于每季度末统一送交教研室主任。
三、教师听课情况及评教结果的汇总统计、分析工作,由教研室秘书负责。
四、不定期请校或院督导小组听课1次。
五、评教结果及督导小组听课意见随时反馈给教师,以改进教学方法,并将所有资料存档,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