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教研活动纳入正常轨道,使其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教研室每月开展1-2次教学研究活动,除上课者外,不得缺席,如无故缺席者,不参加评先评优,并酌情扣发奖金,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向教研室正或副主任请假。
二、教研活动时间一般定在每周五下午4:40~5:30,如因工作需要也可提前或适当延长时间。
三、建立教研活动考勤制度,每次教研活动,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为评优评先和晋升相应职称提供依据。
四、教研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一)传达贯彻部办有关教学工作方面的会议或文件精神。
(二)研究和探讨教学改革、实验教学、教学与科研教材结构和内容等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及总结成绩与交流教学方面经验。
(四)布置临时性的教研内容和讨论其他有关教研方面的事宜。
五、每次教研活动都必须进行认真讨论,不得走过场。
六、每学期开展一次或两次教学、科研方面论文、心得报告会,教研室成员均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