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党政干部异动管理,确保党政干部异动管理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根据《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处、科级党政干部提拔、降职、免职、交流、退职、离职等异动情况。
第三条 基本工作程序
(一)党政干部异动报到流程
处、科级干部异动报到流程,由学校党委行文,在规定时间工作日内,确认异动的干部,完成原岗位离任工作交接后,由组织人事部干部科开具《党政干部异动通知书》,干部凭通知书到新的岗位进行工作交接,具体如下:
1.处级干部提拔、交流报到流程:确认异动的干部,在学校党委行文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岗位离任工作交接,到组织人事部干部科开具《党政干部异动通知书》,干部凭通知书报到,并由分管校领导、组织人事部负责人送干部至新的岗位进行工作交接。
2.处级干部退出领导岗位报到流程:确认异动的干部,由相关校领导与其谈话,在学校党委行文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岗位离任工作交接后,到组织人事部干部科开具《党政干部异动通知书》,干部凭通知书报到,并由组织人事部派专人送干部至新的岗位进行工作交接。
3.科级干部提拔、交流报到流程:确认异动的干部,在学校党委行文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岗位离任工作交接,到组织人事部干部科开具《党政干部异动通知书》,干部凭通知书报到,并由原部门负责人送干部到新的岗位进行工作交接。
4.干部异动如涉及到调出校本部的,应到组织人事部干部科、人事科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
(二)离任交接规定
1.离任交接的干部需准备好详细的书面交接清单并提交给原单位相关负责人,包括干部离任要求的交接内容和按二级单位例行交接的内容等。
2.离任干部为部门行政正职的,在办理离任工作交接时,应接受学校审计处的离任审计;校审计处在接到组织人事部离任审计函后,一般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离任干部的工作进行审计,并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第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组织人事部。
中共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委员会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