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征求第四批“湖南省名中医”及第二批“湖南省基层名中医”评选条件意见及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摸底的函》(湘中医药函〔2018〕42号)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四批“湖南省名中医”具体评选条件参照附件1(湘中医药函〔2018〕42号),请具备湖南省名中医评选条件的人员填好附件2《摸底登记表》。相关人员如对评选条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正式书面报告反馈。征求意见和《摸底登记表》请于5月7日前交至组织人事部专业技术干部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849152429@qq.com。
附件:1、湘中医药函〔2018〕42号
2、《符合湖南省名中医拟定评选条件人选摸底登记表》
组织人事部
2018年4月24日